二、英文詞性與句型解說

        坊間販售的英文文法書通常一打開就是枯燥的八大詞性和五大句型的詳細說明,而買下這本書的結局往往是本來充滿雄心壯志的讀者,興沖沖打開第一頁,準備好好用功一番,但通常還沒看完第一章名詞,就暈頭轉向,恨不得把書丟出窗外。接者或許改學日文,或許改學韓文,總之就是這輩子不想再與英文碰面。

        在這裡還是要再向讀者們囉嗦一下,請先把之前學英文的方法和概念全忘掉,讓我們用全新的方法,從頭學英文。依據我多年研究英文學習的經驗,將八大詞性和五大句型編成一套簡單易記的七句句型口訣:

主詞+動詞是句子

有沒有受詞看動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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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式學英文前

        不管是英文怎麼都學不好或覺得自己的英文基礎不夠扎實的英文學習老手,或是才剛準備要進入英文世界的英文學習新手,在利用本書從頭開始學英文前,有些觀念需要先幫各位讀者整理清楚。
 

1.台灣英文教育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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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一覺醒來,英文也被染上色彩,有了藍、綠之分呢?這倒讓我想起小時候看過的一則童話故事「最後一葉」。抱歉,有些離題了。現在網路上的討論範圍縮小了,為了一個“a”和“of”,分裂成兩派各說各話。我先聲明,我沒有任何立場,只希望為大家介紹最正確的英文。
首先我要說明的是,網路兩派的說法都有些斷章取義,只挑自己相信的講,並不十分的正確。其實這個問題的癥結不是在於有沒有那個“a”,而是要用“the”。那目前有兩句分別出自劍橋和牛津字典的例句,我就依據例句來向各位講解:
Did you have any problems ( = difficulties) getting here?—劍橋字典
你到這裡來有什麼困難嗎?
Most students face the problem of funding themselves while they are studying.—牛津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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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最火紅的英文應該是出自蔡總統的 “I have problem of saying Chinese language.” 今天我們就來解構這句話,並破除網路不正確的討論,以及學習正確的英文。

首先,網路上說蔡總統沒有加不定冠詞“a”,但事實上是有的。在口語時,母音會跟前面的子音做連音,並弱化,所以聽到的應該是“ I hava problem”,而且因為母音弱化,聽力沒到一定程度的話,基本上很難聽出來。
這裡要注意的是problem是可數名詞,所以如果後面沒聽到有加“s”,前面一定會有冠詞“a”或“the”。這是考聽力時的小技巧。
再者,網路上討論說problem後面不需要加介係詞“of”,事實上是要加的。problem是一個名詞,後面要加上of才能構成所有格,表示有「…的問題」。介係詞後如果要放動詞,那動詞應改成動名詞。以下為牛津字典的例句:
Most students face the problem of funding themselves while they are stud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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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的句子可以隨心所欲地亂湊,只要能把意思表達清楚就可以了,但英文句子有固定的文法格式,不可以隨便亂來的。

基本句型口訣:

主詞+ 動詞是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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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句是什麼?跟句子有關係嗎?相信這是許多對英文文法不熟悉的人會提出的疑問。子句(clause) 和句子(sentence) 都是文法裡的專有名詞,只是因為它們的中文名稱相似,所以容易讓人混淆。至於兩者之間的關係,我們可以這麼說「子句是句子裡的小句子」。

與中文不同的是,英文非常嚴格遵守「SV [1]的文法規則,也就是一個句子裡只能有一個主詞和一個動詞。但這樣簡單的結構往往無法用一句話講完一整件事,因此就需要用連接詞來一直連接「SV」,直到陳述完整件事。而我們也可以這樣說,一個句子可以由兩個或以上的子句來組成。

子句依其功能又可分為三種,名詞子句、副詞子句和形容詞子句,其中形容詞子句又被稱為關係子句。名詞子句就是將一整個子句當成一大個名詞用,因此名詞子句在句子中可以當主詞也可以當受詞。副詞子句主要是表時間順序、因果、條件、目的、讓步和對照。在某些條件之下,副詞子句可改成分詞構句。形容詞子句是用來修飾名詞。形容詞子句是這三種子句裡最複雜,變化最多的一種句型,但如果能將形容詞子句應用自如,一般考試的閱讀測驗大概都能讀懂一半。以前沒有把形容詞子句的基礎打好,或是總是會陷在形容詞子句迷宮裡打轉的人有福了,Maika (眉角)小老師會從頭且有系統地幫大家撥開這團迷霧,讓各位不再被五花八門的形容詞子句變化形弄得暈頭轉向的。



[1] S 指的是主詞;V指的是動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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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imal studies confirm that the relief some of us get from eating sugar is not just psychological--- it is an actual brain-chemistry reaction. In one experiment, Blass and colleagues studied two groups of baby mice who were separated from their mothers and left alone for six minutes. Their resulting “isolation distress” was considered to be a kind of animal equivalent to our human version of depression. The depressed mice who were given sugar water cried only seventy-five times during their isolation--- as compared to the more than three hundred cries that came from the mice left alone with no sweet treat to alleviate their emotional pain. Apparently, the young mice were literally “medicating” their depression with sugar.

Why did sugar have this remarkable effect? Researchers thought that perhaps the sweet food stimulated the release of extra beta-endorphin molecules. Since these molecules help us cope with physical and emotional pain, the sugar had a literally soothing effect. Researchers confirmed their theory by giving both groups of mice Naltrexone, a drug that blocks beta-endorphin receptors. If you take Naltrexone, it does not matter how many beta-endorphins you release--- you will not get any relief from pain. Sure enough, when the sugar-fed mice were given Naltrexone, they lost all interest in the sweet substance, suggesting that their only reason for their sweet tooth had been to stimulate the release of beta-endorphins.

`Numbed by Naltrexone, both groups of mice cried equally often. The poor baby mice were still depressed--- but now even sugar could not make them feel better.

翻譯:

        動物實驗證實,某些人吃甜食會感到心情放鬆不只是心理因素─這的確是一種腦部化學反應。在一次實驗中,巴斯和他的同事研究兩組幼鼠。這兩組幼鼠與母親分開並獨處六分鐘。結果這些幼鼠會產生“隔離憂鬱”,也就是被視為相當於人類憂鬱症的一種動物憂鬱症。有餵食糖水的憂鬱幼鼠在隔離期間只哭了75次。作為對照組的幼鼠並未餵食糖水來緩和情緒上的傷痛,在隔離期間哭了超過三百次。顯然這些幼鼠確實是以糖當作為藥物,治療牠們的憂鬱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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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台灣有一派英語教育專家學者主張英語學習應從聽說下手,對文法基礎根本是嗤之以鼻,不屑一顧。這個理論的論據是母語為英語的人在學英語的過程中並沒有學習文法,就像我們這些以中文為母語的人在學中文的過程中也沒有接觸過文法是一樣的道理。這個乍看有理到讓人想把那些萬惡的英文文法立刻丟到窗外。但,等一下!別太衝動。若這個理論成立,那為何劍橋和牛津大學兩大國際知名的出版社,對於出版文法教科書總是樂此不疲呢?其實原因就出在「母語」這兩個字。

中文與英文最大的差異就在於中文重於意思的傳達,對於句子的文法結構沒有約束太多。就像中文字可以橫著寫、豎著寫,甚至轉個圓圈寫都行,只要意思能傳達就行。英文句子的文法結構有固定的框架,就算要天馬行空,那匹馬也不能脫韁跑出框架。就像英文字只能從左寫到右,單字與單字中間還要空一格,一切都得照規矩來。也就因為英文重文法多過意思的表達,所以許多句意都是透過文法來表達。但問題就來了,因為我們的母語是中文,所以我們無法以中文的文法邏輯來理解英文,因此如果我們要真正了解一句工整的英文句子想要表達的真正意思,就必須要透過文法。

不過坦白說,版主也不是什麼英語教育的專家,無法給想學好英文的各位指一條明路,只能將自身學習英文的經驗與各位分享。接下來我將有系統地整理英文裡最大宗,也是最重要的一塊文法─子句,讓恐懼文法、厭惡文法、唾棄文法的各位慢慢地發現文法的好,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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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9年地特四等第32題的四個選項都是ad-字首開頭,題目如下:

32. Because the couple could not have children of their own, they planned to an orphan.

中譯因為這對夫妻無法生育,所以計畫領養孤兒。

(A) adapt    (B) admit     (C) adopt   (D) adept

選項(A)(C)(D)實在長得非常像,都只差一個字母。就算看題目看懂了,知道要填入「領養」一詞,但那個字的中間字母到底是ao還是e?先別緊張,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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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外語的入們幾乎都逃不過數數;中文的初學者要學一二三四五,英文的初學者要唸one two three four five,而法文要從un deux trois quatre cinq來訓練舌頭靈活度。這是整數,那非整數呢?通常非整數要在稍微熟悉文法之後才會隆重登場,因為非整數的結構會比較複雜。以英文為例,分數的表達會牽扯到序數。如果連基數都還霧煞煞,再加上序數只會讓滿腔熱忱的初學者頓時墮入五里雲裡,從此極度抗拒英文。但就數量詞而言,中英文最大的差異並不是在分數,而是在“一半”的概念。

half”是名詞也是形容詞。當形容詞用時,不能省略後面的冠詞,例如:半個小時“half an hour”、半瓶啤酒“half a bottle of beer”。half當名詞時後面用“of”的所有格形式,且動詞隨著of後面的名詞做變化,例如:這顆蘋果被吃掉一半“Half of the apple was eaten.”這箱蘋果被賣了一半“Half of the apples in the box were sold.

聊到這裡,一定有人心裡開始產生疑惑,那“一個半”該怎麼說呢?一個是one,半是half,只不過冠詞“a”移到了half前面,而且後面的名詞和動詞都用複數形,例如:一個半的蘋果被吃掉了“One and a half apples were eaten.

最後再幫各位整理一下:

half an hour 半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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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學到一定程度,就會開始對外語與母語的差異產生好奇,也會想探究。當初就是因為如此,所以才會想去唸二技應用外語系,因為這樣就能上到正規的翻譯課程。第一堂中英筆譯課完全是場震撼教育。老師一進教室也沒多做什麼解釋,便要求我們兩人一組分組,接著分發一小片紙條給每一組。紙條上全是殘缺不全的英文句子,而我們要在限定的時間內翻成中文。「沒頭沒腦的,這真是….」正當心裡再這樣嘀咕時,我突然發現這個句子裡“沒·有·動·詞”!這無疑是個天大的發現,於是我就跟搭檔說,英文裡沒有動詞,那我們翻成中文時把動詞加回去就好了。於時我們兩個便自信滿滿地將我們自認“完美”的中文句子寫在白板上。但老師沒這樣輕易放過我們,問了關於中文的動詞是從哪來之類的問題。還能從哪來?還不是從英文的主詞、受詞猜的唄。這位用心良苦的老師兜了那麼大圈子,賣了那麼多關子其實是要告訴我們,翻譯時,尤其是同步口譯時,名詞比動詞重要。

我們從小的英語教育都是強調動詞比名詞重要,因為動詞所表達的除了主、受詞之間的關係之外還有時態。不過這是就“寫作”而言,並不適用於“閱讀理解”。偏偏我們的國家考試都是考閱讀而非寫作,因此應考,尤其是在考閱讀題型時的技巧比較偏向翻譯的“眉角”,也就是說“名詞比動詞重要”。

為了證實上述的理論,版主把99年地方四等閱讀測驗文章第一句的所有動詞拿掉,看會不會影響整句意思。

Spring the most beautiful time of the year to Rome—flowers to, café tables on bustling sidewalks, and crowds of summer tourists yet to.

springthe most beautiful time of the year是同性質的東西,所以是指春天是一年裡最美的時間。Rome是一個地名,羅馬。破折號後面是解釋上文。flowers後面不定詞to雖然不完整,但我們從上文提到的春天可以猜到,這裡一定是指百花齊放等的春天景象。bustling是繁忙的意思,所以這裡是指咖啡桌擺放在繁忙的人行道上。tourists後面的yet是尚未,還未的意思,而且前面指的是春天,這裡的遊客是夏天的,所以and後面的意思一定是夏天的遊客群尚未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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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主今天一大早就到台北看中醫,接著又跑去竹北辦一些事。本來疲倦到連手指都不想動了,但是版主一向敬為天、尊為神明的香港林大導演今天在FB分享了“profound”這個字,那我也不好意思偷懶,只好順勢介紹一下字首“pro-”好了。

        pro-”這個字首有“代理、副”,“贊成”,“在前、先”,“公開”等意思。“found”這個字是動詞find的過去式與過去分詞,同時也是一個動詞,意思是“建立、創辦”─這部分以後有機會再慢慢聊。而“found”這個字跟則有“底、基礎”的意思。先於底或基礎,在底或基礎之前,所以“profound”這個形容詞的意思是“深深的、深刻的”,“全然的、完全的”。

        mis”這個字根有“送、釋放”的意思。在送出去之前,所以“promise”這個字有承諾、保證的意思,可當動詞也可以當名詞。大家對這個字最有印象的是動詞的用法。當你把一件事加油添醋說得天花亂墜,但大家都用懷疑的眼神盯著你時,你一定會豎起兩根指頭,斬釘截鐵地說:「I promise that is true!」但promise當名詞時除了“承諾、諾言”之外,還有“希望”和“獲得成功的跡象”等意思。這個意思雖然在日常生活的應用不多,但卻是個大考試裡的常客。99年地特四等第31題“Even though this small study in mice shows promise researchers have a long way to go before human trials can begin.“答案的promise就是“獲得成功的跡象”的意思。這整句話是說「雖然這個在老鼠身上的小研究顯示有成功的跡象,但是在進入人體試驗前,研究家們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

最後再幫各位整理一下:

profound () 深深的、深刻的,全然的、完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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